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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涯探索与辅导奖学金
为使本校经济不利学生重视个人生涯发展,厘清人生目标及规划未来职涯方向,并辅导学生了解职场需求,强化专业能力,顺利与职场接轨,订定奖励措施如下:
§ 申请前,请详阅以下注意事项:
● 申请此奖助学金前请先完成「学生学习辅导机制」之「学习辅导单」(点我下载)
● 亚洲大学经济不利学生学习辅导奖助学金申请暨发放办法。
● 请以正楷书写,所书写处如有涂改,请务必于涂改处签名或盖章。
● 请依【当学期】产生之发票、收据、证书、成绩、成果、竞赛、课程或活动等,于【当学期】公告之申请期限前缴交相关奖助学金申请资料,逾期恕不受理,如为【跨年度】、【跨学期】请分开提出申请。
● 学生如申请相关奖助学金时检附收银机统一发票、电子发票证明联、免用统一发票收据等证明,应于开立证明时告知厂商输入学校抬头与学校统编( 17713214 )。
● 同一事由不得重复申请,亦不得重复请领相同补助经费来源,仅能择一申请补助,如查核不符申请规定或其他伪造等情事,应缴回已核发之奖助学金。
● 请确认校内已有帐户资料,以利汇款作业;学生校内帐户资料若非国泰世华银行,汇款时将以银行公告之规定扣除手续费,敬请留意。
● 奖助学金审核交请业管单位审酌相关条件与奖助经费预算后决定之,获奖励之名册交由学生事务处汇办。各项奖助学金补助以当年度经费用罄为限,主办单位保有审核、取消、变更之权利。
● 学生当学期之身分别认定经由学生事务处生活辅导组提供相关名册查验。
● 亚洲大学经济不利学生学习辅导奖助学金申请暨发放办法。
● 请以正楷书写,所书写处如有涂改,请务必于涂改处签名或盖章。
● 请依【当学期】产生之发票、收据、证书、成绩、成果、竞赛、课程或活动等,于【当学期】公告之申请期限前缴交相关奖助学金申请资料,逾期恕不受理,如为【跨年度】、【跨学期】请分开提出申请。
● 学生如申请相关奖助学金时检附收银机统一发票、电子发票证明联、免用统一发票收据等证明,应于开立证明时告知厂商输入学校抬头与学校统编( 17713214 )。
● 同一事由不得重复申请,亦不得重复请领相同补助经费来源,仅能择一申请补助,如查核不符申请规定或其他伪造等情事,应缴回已核发之奖助学金。
● 请确认校内已有帐户资料,以利汇款作业;学生校内帐户资料若非国泰世华银行,汇款时将以银行公告之规定扣除手续费,敬请留意。
● 奖助学金审核交请业管单位审酌相关条件与奖助经费预算后决定之,获奖励之名册交由学生事务处汇办。各项奖助学金补助以当年度经费用罄为限,主办单位保有审核、取消、变更之权利。
● 学生当学期之身分别认定经由学生事务处生活辅导组提供相关名册查验。
§ 112-2每月缴件时程
● 完成奖助条件内容后,请于当月份之缴件期限内缴件。如未于当月规定之期限缴件,将视实际缴件期间之期程审核。
※112-1学期受理申请文件截止日期至112年12月08日(五)17:00止,逾期恕不受理。
※111-2学期受理申请文件截止日期至112年7月18日(二)17:00止,逾期恕不受理。
年月(缴件期间) | 学生缴件期限 | 审核期限 | 复审期限 |
113.01-02 | 113.03.04(一) | 113.03.07(四) | 113.03.11(一) |
113.03 | 113.04.08(一) | 113.04.11(四) | 113.04.15(一) |
113.04 | 113.05.03(五) | 113.05.07(二) | 113.05.13(一) |
113.05 | 113.06.04(二) | 113.06.07(五) | 113.06.12(三) |
113.06 | 113.07.05(五) | 113.07.09(二) | 113.07.15(一) |
113.07 | 113.07.18(四) | 113.07.22(一) | 113.07.26(五) |
§ 实施对象
● 符合以下其中身分别之在学学生:
1.具学杂费减免资格者:
(1)低收入户学生
(2)中低收入户学生
(3)身心障碍学生
(4)身心障碍人士子女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孙子女
2.具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助学金补助资格者
3.原住民学生经学校审核通过者
4.家庭突遭变故经学校审核通过者 (申请方式连结)
5.怀孕学生、扶养未满3岁子女之学生经学校审核通过者 (申请方式连结)
6.其他经由学校认定为经济不利学生经学校审核通过者 (申请方式连结)
1.具学杂费减免资格者:
(1)低收入户学生
(2)中低收入户学生
(3)身心障碍学生
(4)身心障碍人士子女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孙子女
2.具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助学金补助资格者
3.原住民学生经学校审核通过者
4.家庭突遭变故经学校审核通过者 (申请方式连结)
5.怀孕学生、扶养未满3岁子女之学生经学校审核通过者 (申请方式连结)
6.其他经由学校认定为经济不利学生经学校审核通过者 (申请方式连结)
§ 实施方式
● 每笔测评结果不得重复申请奖励。
● 每笔测评结果不得重复申请奖励。
奖励项目 | 奖励对象 | 奖励次数 | 参与说明 | 奖学金 |
UCAN职业兴趣探索和职场共通职能诊断奖学金 | 大学部学生 | 每年以申请一次为限。 | 请登入UCAN(操作说明)完成测验后,再请就读系所职涯导师针对您的测验结果进行辅导谘询并产出个人职涯分析报告。 | 2,000 |
UCAN专业职能诊断奖学金 | 大学部大二以上学生 | 每年以申请一次为限。 | 请登入UCAN(操作说明)完成测验后,再请就读系所职涯导师针对您的测验结果进行辅导谘询并产出个人职涯分析报告。 | 2,000 |
校内职涯测验奖学金(不含UCAN相关测验) | 大学部学生 | 每年以申请一次为限。 | 可参考生涯组职涯测验网页公告的第二项,申请并完成测验后,再请就读系所职涯导师针对您的测验结果进行辅导谘询并产出个人职涯分析报告。 | 2,000 |
校内职涯辅导谘询奖学金 | 大学部及研究所学生 | 每学期以申请一次为限。 | 可参考生涯组职涯谘询预约网页公告或联系系上职涯导师谘询,完成职涯辅导谘询后,缴交职涯谘询心得及职涯辅导谘询纪录表。 | 2,500 |
校外职涯辅导研习奖学金 | 大学部及研究所学生 | 每学期以申请一次为限。 | 可参考生涯组校外活动网页公告或由校内老师宣导,完成参与由本校推荐之校外职涯相关辅导活动或课程 (至少2小时),缴交成果报告。 | 2,500 |